滄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中心城區恢復實行機動車常態化 2個尾號禁限行的通告 滄政告〔2020〕93號 為緩解交通擁堵,降低機動車尾氣污染,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經研究決定,我市中心城區恢復實行非營運車輛(含外埠機動車)常態化2個尾號禁限行措施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 一、禁限行時間2020年11月9日起,每日7時至20時(不含節假日)。限行號牌規則與京、津保持一致,星期一至星期五(每日7時至20時)對應機動車限行尾號分別為:4和9、5和0、1和6、2和7、3和8,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。解除或限行號牌規則變化另行通知。 二、禁限行區域西三環(以東)、海河路(以北)、經八路(以西)、渤海路(以南)合圍區域(不含上述道路)。 三、禁限行車輛種類此次禁限行期間,其他道路禁限行規定同時執行。軍車、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送血車和搶險救險車;公共汽車、省際長途客車、出租車(不含租賃汽車)、旅游客車(具備旅游客車營運證)、郵政專用車、運鈔車;環衛、園林、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,殯儀館的殯葬車;車身噴涂統一標識,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和清障專用車;通勤班車、校車、環保監測車、保險勘查車、新能源車輛、殘疾人專用車,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、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除外。對違反上述禁限行規定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依法予以處理,請廣大駕駛員認真遵守禁限行規定,提前選擇出行方式。 滄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7日